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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推荐]组织人民防空疏散有哪些具体规定?
信息来源: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添加日期:2019/10/26 浏览次数:1119次

    人民防空疏散

指在战争爆发或重大灾害发生前后,将人员、物资、工厂、设施等,有计划、有组织地撤出并安置到安全地区的行动。它是信息化条件下人民防空防灾的基本形式之一,是保存战争潜力、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主要措施。

人民防空疏散事关重大,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。确定人民群众疏散,是国家行为,是带有战略性、全局性的重大行动。在国家没有发布命令的情况下,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无权组织人民防空疏散,任何部门和单位更不得擅自行动。

《人民防空法》第三十七条规定

人民防空疏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组织。人民防空疏散必须根据国家发布的命令实施,任何组织不得擅自行动。

组织疏散与安置任务非常艰巨复杂,涉及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的工作、生产、生活的安置,必须妥善安排好这项工作。只有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才能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这项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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